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实习组织与管理有关规定

 一、实习目的要求

临床实习是医学教学过程中的重要阶段,要求学生通过临床实习,使所学的基础理论密切联系临床实际,巩固和提高所学的专业知识,熟练地掌握基本诊疗技术和临床工作方法,培养学生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和独立工作能力。

二、实习组织领导

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医院的双重领导。

1、学校

实习组织工作在学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,由教务处主管,二级学院协助管理,共同组织检查实习大纲与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。院在学生实习期间深入实习医院,掌握实习情况。教务处实习科、学院年级办公室和各实习医院科教部门在工作中应互相支持,通力合作,共向做好实习生的管理土作。

2、临床教学基地

各临床教学基地根据与学校签订的教学协议,对实习教学全面领导和统一安排。

1)在医院分管院长领导下,由科()教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实习工作,包括实习生的生活、实习安排、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纪律考勤,并经常向学校通报学生的实习情况。对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实习生,及时通知学校。

2)定期检查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,及时解决和处理存在的问题,努力提高实习质量。

3)按学校的实习计划和要求制定实习轮转表。

4)对每科由于病、事假连续缺实习一周以上的实习生报学校教务处,并共同研究补实习方案。

3、实习科室

临床教学基地实习科室是直接指导临床实习的教学组织。由科室主任负责领导工作,并组织全科室医务人员共同关心和完成教学任务,各科应指定一名教学秘书,协助主任管理此项工作。具体任务包括:

1)实习生入科时进行入科教育,负责介绍科室情况,包括组织领导规章制度、职责范围,并分配实习任务。

2)根据实习计划要求,做好具体安排,指导实习进行,并经常检查实习大纲的完成情况,解决存在问题。

3)严格检查实习生的工作及其完成情况,关心实习生的全面发展,掌握实习生的服务态度、劳动纪律等情况,开展表扬与批评,定期向科教科通报实习生情况。

4)定期开展教学查房、病例讨论、小讨论等实习教学活动,并做好记录。

5)实习结束时,根据有关规定,对实习生的进行出科考评,评定成绩,填写考评表。

4、带教教师

1)本着“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”的原则,全面指导,从严治学,在医德医风和专业学习方面严格要求实习医师,按各科实习大纲进行临床实习教学。

2)带教每位实习医师实际管理6张以上病床,督促实习医师及时完成分管床位新入院病人的完整病历和病程记录,认真修改、签名,指导实习医师掌握各种特殊申请单、化验单及其他医疗文件的书写、掌握出入院病人病历排列方法。

3)查房时结合病例讲解基础理论、临床经验,讲观察重点、处理方法,培养实习医师临床思维、表达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
4)指导实习医师完成各种临床技术操作。

5)指导实习医师参加门诊、值班和危重病人的抢救、监护工作。

6)指导和训练实习医师开医嘱、处方,认真复核、签名、以防发生医疗差错。

三、实习生组织

实习生以临床教学基地为单位,成立实习大组,主要任务是在医院领导下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、生活、思想方面的工作,实习组正副大组长及小组长,其分工如下:

1、大组长

1)全面负责大组工作。掌握同学的思想和工作情况,了解同学对实习的要求和意见,并及时向实习医院和学院有关部门汇报。

2)负责传达和布置学院和实习医院对学生的要求或任务。

3)负责全组同学的政治学习和思想工作。

2、副大组长:协助大组长工作,负责同学的生活管理。

3、小组长:协助组织安排组内同学的政治学习、实习、生活等。

四、实习纪律和请假制度

1实习生必须遵守学校和医院(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必须遵守工作职责。

2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,和医院医务人员一样考勤,不迟到不早退,不无故缺勤(旷课)

3实习期间不安排寒、暑假,一般节假日(包括星期天)应在原地休息,需要离开本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

4除春节假可根据医院情况进行调休外,其他节假日一律不予调休、补休、积休。

5实习生的病假应有医院保健医生或指定就诊医生的诊断证明,并原则上在原地休息或治疗,如病情需要离开本地休息或转院诊治者,须经医院同意,并报学校批准后,方可离开。

6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,先书面向实习大组长提出,并经实习科室同意,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。请假一天由科室批准,1天以上,3天以内由医院科教部门批准,3天以上,5天以内由实习医院领导批准,5天以上者经医院同意后,再报学校批准,教务处备案,假满回医院必须办理销假手续。

7凡不经请假(含未批准)离院,或请假后又无故超假,或未履行规定一律按旷工论处,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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